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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EPC)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EPC)(HBYY-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8:04:0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EPC)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EPC)(HBYY-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601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柳陂镇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5]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28.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71.7% ,招标人为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郧阳区柳陂镇
建设规模:主要对柳陂镇区域内的污水、雨水管网进行完善、升级及延伸,拟新建主支管网总长度约为68.60千米,以及配套的附属构筑物,其中:新建污水主支管网总长度约为44.86千米,包括DN200污水管3680米;DN315污水管22160米;DN400污水管3780米;DN500污水管11350米;DN630污水管3820米;DN800污水管70米。新建雨水主支管网总长度约为23.74千米,包括1.8米x1.9米雨水箱涵7870米;2.0米x1.5米雨水箱涵760米;DN400雨水管道10680米,0.6米x0.6米雨水沟4430米。(具体以有关批复文件为准及实际施工要求)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采购(如有)、施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工程设计:负责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图纸审查、竣工图编制,含建筑文本等工作;(2)采购(如有):负责经批准的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项目内容进行施工及安装等工作;(4)负责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2
合同估算价:16745.5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②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需具备有效的相关岗位合格证书;⑤拟派的以上项目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公司成立不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5、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个项目总投资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带查询网址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城乡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385号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外滩一号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何天聪
联系人:
曹增燕
电话:
13627225282
电话:
1517143420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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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2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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