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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宏发纸业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龙运九章)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2-420528-04-01-616977)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长阳城发嘉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宏发纸业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龙运九章)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宏发纸业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龙运九章)检测服务
2.工程概况:
规划用地面积45482.30㎡(约68.22亩),总建筑面积127050.45㎡。地上建筑面积99107.9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429.92㎡,商业(含商住)建筑面积11239.34㎡,公共配套服务设施1438.69㎡,地下建筑面积27942.50㎡。建筑占地面积12562.61㎡,容积率2.33,建筑密度28.14%,绿地率25%。机动车停车位792个,其中地面停车位156个,地上室内停车位16个,地下停车位620个。配套建设小区道路、活动场地、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宏发纸业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龙运九章)EPC+O配套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宏发纸业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龙运九章)项目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具体检测项目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履约期限: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随施工工期提前、延后相应调整。
6.质量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及住建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可用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7.安全生产要求:检测作业全过程满足现行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要求,杜绝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对自身投入现场的人员、设备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其专项资质应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入库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省外投标人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全部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人,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对应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51号(商业城停车场综合楼))6楼开标一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非评定分离”项目。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李倩云
异议联系电话:18171903489
2.招标人:长阳城发嘉穗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县法院对面
联系人:习智杰
联系电话:17771717098
3.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大道22号(御江丽景)1单元604、605室
项目负责人:李倩云
联系电话:18171903489
4.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 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档案管大楼10楼
电 话:0717-5335612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