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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建人行桥方案研究、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15:50:32

1.招标条件

三江新建人行桥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江新建人行桥方案研究、勘察、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江桥拆除重建期间,为保障西坝岛与主城区慢行交通联系,满足居民出行需求,拟在三江桥上游约30米处新建人行桥,主桥跨径约240米,项目建安费约1.2亿元,本次方案研究、勘察、施工图设计的服务费总金额约31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研究、勘察、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BIM技术应用,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3履约期限:方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20 天内完成初步方案,方案审查通过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勘察报告及BIM相关成果提供时间需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质量目标: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BIM技术的应用阶段、应用内容、模型细度及交付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已发布的有关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

③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道路与公共交通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路桥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5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9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将拒收。

5.3投标人应在开标日期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载有设计方案汇报文件的U盘密封递交至开标现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载有设计方案汇报文件的U盘。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 室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7.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年6月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5号

联系人:李文婕

电话:0717-67600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

项目负责人:余敏、陈虞识

电话:0717-6448240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联系电话:0717-6451589

 

2026年6月9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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