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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新河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HBHC-202609SZ-05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4:21:10
资格预审公告
汉川市新河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HBHC-202609SZ-05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HC-202609SZ-05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新河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EPC)已由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发改行审(2026)2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海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汉川市新河镇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87500米、供水管网87000米、垃圾亭600个、垃圾回收车35辆、垃圾桶1800个、公厕25个、生态修复181158平方米、河道工程(生态清淤41228m³、生态驳岸13000m、泵站6套)、风貌提升工程(围墙1000米、照明6400米)、截污工程(截污管道5310米、检查井100座、智能化截污井20座、污水提升泵站5座)、公交站台13个、停车位150个、充电桩96个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6日
     合同估算价:25699.55万元
  2.3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认定: ①负责勘察的成员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负责设计的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负责除生态修复、河道工程以外施工的成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负责生态修复、河道工程施工的成员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如单独有)的成员,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⑤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汉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海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电厂路1号
    地址:
孝感市董永路东侧宇济滨湖天地1幢21层02号
    邮编:
431600
    邮编:
432100
    联系人:
欧阳贝
    项目负责人:
徐倩、肖彤
    电话:
13871924100
    电话:
1915105268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汉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汉川市大兴路43号6楼
电话:
18972647297
传真:
0712-8281933
邮政编码:
431600
2026年09月1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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