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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张湾区居民小区供水管网及加压供水设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HBSY-202602SZ-003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7 16:52: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居民小区供水管网及加压供水设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一期)epc项目(HBSY-202602SZ-003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602SZ-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张湾区居民小区供水管网及加压供水设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已由十堰市张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4〕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张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张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达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1、十堰市张湾区居民小区老旧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对42个住宅小区总表至各户分表的所有供水管道及阀门、附件进行更新改造,安装智能远传户表约21175块,生活考核总表42块。2、十堰市张湾区用户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对42个住宅小区的48座泵房进行升级改造,更新成套二次供水设备75套,并配套安装安防、自控及水质监测设备,装修泵房。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十堰市张湾区居民小区供水管网及加压供水设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和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阶段的勘察测量、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过程中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2
合同估算价:14003.73万元
  2.3其他: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人员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一项工程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②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可由项目经理兼任);(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 1 项合同金额(或建安费或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类似业绩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且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各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以及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2月07日至2026年02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温馨提示:十堰市在招投标活动中,积极推广“全国CA互认”,建议投标人使用手机扫描“标证通”进入云平台。具体方法:1.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工程建设→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下载“标证通”→打开 APP 完成身份认证,按指引在线申领 CA 证书。2.投标时,打开 "标证通"APP 扫码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过 APP 直接实现电子签章、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传/下载等全功能操作,覆盖传统 CA 锁所有应用场景。(手机版CA(标证通)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jy.shiyan.gov.cn/bsfw/bszn/jycx/202509/t20250905 _4813720.shtml)。其余投标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张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达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37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道朝阳中路29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张利民
联系人:
刘昶
电话:
0719-8511170
电话:
1507247677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hbdr_bapd_lc@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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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2月07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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