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燎原路(北京路-江津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JZSJ-202611SZ-06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5 15:28: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燎原路(北京路-江津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JZSJ-202611SZ-06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11SZ-06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燎原路(北京路-江津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发改审批〔2026〕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开发区,南起北京路,北至江津路。
建设规模:改造道路全长约837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红线宽度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米宽的车行道改造为沥青路面,两侧6.5米人行道改造为2.0米宽机非隔离带+2.5米宽自行车道+2.0米宽人行道(彩色沥青),交叉口拓宽一条进口道并设置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废除雨水砖沟,新建3.0x2.0米-3.5x2.0米的雨水箱涵;废除现状污水管,新建D800的污水管;重建交通设施;对现状照明设施进行更新;保留现状行道树,缺株处补栽行道树,完善树池。工程建设费3965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及相关配合工作。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其中:后续服务为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为止。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1.2资质条件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3.1.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为2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合同未注明业绩内容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为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暗标盲评”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 0716-827155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白云路23号
地址:
沙市区北京西路雅居乐锦城2号楼109-110号门面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李希茜
项目负责人:
代兵
电话:
0716-8253717
电话:
139867022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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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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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11月05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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