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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编号: | 4201A1220251114009P | ||||||||
| 报建名称: | 三环线(三角湖北路-小茅店桥)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2511141703549774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环线(三角湖北路-小茅店桥)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 |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陈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敏娜 | 招标联系电话: | 13907142188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夏红斌、李智斌、胡松、蔡雯雯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18062985988 |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 工程地点: |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 招标内容: | 监理招标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内容说明: | 三环线(三角湖北路-小茅店桥)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465.53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25〕87号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455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评审制) |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25-11-14 22:00 ~ 2025-11-19 22:00 | ||||||||
| 投资总额(万元): | 465.53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0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下载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网上递交 |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25-11-26 12:00 ~ 2025-11-27 12:00 |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25-11-26 12:00 | ||||||||
| 评标办法: |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五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监理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类似项目:监理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4.拟派项目总监要求: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若有在建(在监)项目,需提供所有在建(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证明,如无在建(在监)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5.人员社保要求:提供拟派项目总监近6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6个月指2025年5月-2025年10月,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7)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8.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9.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
| 备注: | 一、投标方式: 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2、投标申请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申请人可打印留存),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解密: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人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系统”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