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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总承包(JZSJ-202609FJ-078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8 10:39: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总承包(JZSJ-202609FJ-07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9FJ-07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100% ,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新城梅家垸单元内,梅家垸路以东、白水路以西、清河路以南、田湖路以北区域。
建设规模: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52800平方米,办学规模60班,新增学位3000个。主要建设教学楼及教学辅助用房、实验楼、体育场、400米环形跑道的运动场、食堂以及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包括信息网络系统、教学设施、安防系统、信息广播系统、会议扩声系统、标考、校园网络教学直播、英语口语、智慧用电管理、电子班务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荆州新城实验高中新建工程项目-弱电智能化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二次设计)工作;项目相关全部报审报批工作;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 。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0
合同估算价:1286.52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不低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600万元的弱电智能化类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以竣工证明文件中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牵头或施工单位牵头均可。 3.2.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分别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2.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2.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明确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预留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项目合同总金额5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合同份额的65%)。 3.2.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因本处字数限制,可能无法完整显示,相关要求见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6.2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中第 4 部分“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 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中第5部分“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 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6.4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于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前附表须知正文“1.10 投标预备会”、“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加密”、“开标时间和地点” 相关内容的修改,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电话 0716-880062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第五中学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122号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金科集美书院一期4栋103室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刘超凌
项目负责人:
魏涛
电话:
18607219326
电话:
135072511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9月28日
附录:

3.6.1项目经理须具备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或电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600万元的弱电智能化类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6.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
3.6.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计算机(或电子或通信或自动化或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可兼任。
3.6.4施工人员:施工承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5项目班子全部人员要求为本单位职工,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为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6.6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企业及拟派人员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6.7企业信誉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6.8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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