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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19:43:00

一、招标条件

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6】42号、宜伍发改审批【2026】4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建设单位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李家湖完全中学(高中部)新建项目监理

2、工程概况:新建完全中学(高中部)办学规模48班,班额50人/班,新增学位2400个,项目总用地面积4848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893.62平方米。主要设置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5086.9平方米,综合楼18104.28平方米,学生宿舍及配套用房3826.3平方米,学生食堂3767.4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7108.69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22500平方米等。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与旭棉东路交汇处。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变更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组织协调等,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弱电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照明、绿化等),施工电,竣工图审查,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施工界面为准)

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合同质量要求,取得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

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符合JGJ59-2023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满足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市场行为检查有关市场行为、安全管理、分包管理的相关检查要求。

8、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1390日历天。设计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并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及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备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退休返聘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3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271号

联系人:龚元成

联系电话:0717-656054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栋12楼1207室

项目负责人:熊享

联系电话:0717-6242606、15608604776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49号

电话:0717-644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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