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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长江大桥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系统施工招标HNQFHCS-2标段(HBSJ-202510GL-1130020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8:46:4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长江大桥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系统施工招标HNQFHCS-2标段(HBSJ-202510GL-113002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10GL-113002002
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484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都市区环线西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长江大桥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咸宁市嘉鱼县
建设规模: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孝感两市交界的蔡甸区侏儒山街道百赛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对接,起点桩号K1+270.146;止于山坡街道前途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对接,终点桩号K70+860。路线全长72.523km,其中长江大桥段长2.846km,接线工程段长69.677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邓南枢纽互通至四邑枢纽互通段采用路基宽度41.5m的双向八车道,其余路段采用路基宽度34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289.81亿元,建安费约231.94亿元。 其中汉南长江大桥主桥采用主跨1600m双塔单跨悬索桥,包含南北岸滩地引桥及陆地引桥的总桥长为2846m;主缆中跨矢跨比为1/9,主缆边跨565米,边中跨比0.353;跨江桥梁段跨度布置为(4×30+2×40)+(70+5×68)+1600+(6×71)+(7×30)=2846m。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标准间距43m,吊索顺桥向标准间距为16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塔采用门式混凝土塔。 汉南长江大桥主桥主缆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法(PPWS法)形成,每根主缆从北锚碇到南锚碇的通长索股有169股,每根索股由127根直径为5.7mm的锌铝合金镀层高强度钢丝组成。主缆在架设时竖向排列成尖顶的近似正六边形,紧缆后主缆为圆形。主缆采用内外双通道送气除湿,中心索股抽换为除湿用干空气通道,通道直径与普通索股一致。吊索采用镀锌钢芯钢丝绳吊索,钢箱梁采用跨江主桥1600m整体式钢箱梁结构,主索鞍采用铸焊结合结构。 本工程大桥除湿系统包括主缆、钢箱梁、锚室、鞍室的长期除湿及在线监测功能;本工程大桥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主缆涂装防护、主缆防滑带、主缆缠丝区、主缆非缠丝区、主缆锚跨散索区防腐及主缆耐火区耐火系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HNQFHCS-1标段招标范围:汉南长江大桥主桥上游侧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不限于主缆涂装防护、防滑带、缠丝区、非缠丝区、锚跨散索区、结构缝隙密封及配套涂装)的供货及施工;上游侧主缆耐火系统(包括耐火设计范围内主缆的耐火带及PVF缠包带、气夹以及相应的钢箱梁吊耳防火涂装)深化设计、供货及施工;钢箱梁除湿系统和上游侧除湿系统(包括上游侧主缆、锚室、鞍室除湿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含实现除湿系统监控等附件功能的保障)以及质保期的维护、维修等工作;HNQFHCS-1标段中标人为项目深化设计总体牵头单位,负责两个标段深化设计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桥除湿系统软件的数据集成(不限于除湿监控系统)等工作。 HNQFHCS-2标段招标范围:汉南长江大桥主桥下游侧缆索防护系统(包括不限于主缆涂装防护、防滑带、缠丝区、非缠丝区、锚跨散索区、结构缝隙密封及配套涂装)的供货及施工;下游侧主缆耐火系统(包括耐火设计范围内主缆的耐火带及PVF缠包带、气夹以及相应的钢箱梁吊耳防火涂装)深化设计、供货及施工;下游侧除湿系统(包括下游侧主缆、锚室、鞍室除湿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含实现除湿系统监控等附件功能的保障)以及质保期的维护、维修等工作。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全桥除湿系统及缆索防护工程数量表详见附表2,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详见附录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NQFHCS-1标段、HNQFHCS-2标段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20
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同时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中标资格的授予将按照投标人在《优先中标顺序承诺函》中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确定。同时,该投标人自动放弃剩余标段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在定标环节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剩余标段的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1日至2026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都市区环线西南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南区兴三路244号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周朋
项目负责人:
张立明、陈玉良、胡健平
电话:
027-59307811
电话:
027-8363708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05月21日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HNQFHCS-1   HNQFHCS-2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HNQFHCS-1      HNQFHCS-2

同时具备: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施工。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除湿系统施工。

注:

1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业绩最低要求时,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后同

2完成过是指(1)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质量评定合格;(2)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3)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6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5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6、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HNQFHCS-1      HNQFHCS-2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2、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3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HNQFHCS-1HNQFHCS-2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1

1、高级工程师;

2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2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1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2025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近10年指2016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一)”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优先中标顺序承诺函(多标段投标时)

注:①因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限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1~8项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在对本项目理解的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九、第一信封其他材料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格式与内容与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是否提供了《优先中标标段承诺函》不纳入本标段评标范围

5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

多标段投标(如有)

投标人同时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的,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属于重大偏差:

1、未在本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优先中标标段承诺函》;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优先中标标段承诺函》。注: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填写的《优先中标标段承诺函》顺序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7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9


技术暗标

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组织设计中设置了封面;

2)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页眉;

3)施工组织设计中页脚出现了除页码以外的其他内容;

4)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投标人的名称;

5)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了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9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营业执照

10

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企业资质证书的查看链接中,无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中资质的有效资质证书。

11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链接中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13

资质

HNQFHCS-1HNQ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为范本的固定格式无法编辑,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与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不一致的,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的要求为准。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应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除从“电子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中选择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4、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14

业绩

HNQFHCS-1HNQ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施工。

2)近10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除湿系统施工。

2、若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业绩最低要求时,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后同。

3完成过是指(1)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质量评定合格;(2)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3)铁路项目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已完成,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10年指2016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5、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为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给土建施工总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6、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7、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完成的项目业绩或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15

信誉

 

HNQFHCS-1HNQFHCS-2标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16

主要人员

HNQFHCS-1HNQFHCS-2标段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2、项目总工同时具备:

高级工程师

10年担任过1个主跨不小于800m的悬索桥主缆防护或除湿系统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 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b. 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若发包人为施工单位承包人的,需提供项目业主给施工单位承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b.附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结构型式和技术指标等关键评审要素的,则须由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包含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的补充材料,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仅对于投标人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签订合同的业绩予以认可,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土建施工任务的单位。

5、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仅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为依据,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或截图载明的有效期已失效,视为建造师资格无效。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要求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网页截图的,视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造师资格。(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1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2025年1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7、近10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其中:

(1)公路项目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2)市政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铁路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任一阶段)证明材料的签发时间为准。

8、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其他材料(一)”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的“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可不填报。

17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大桥主体工程施工承包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8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合同用款估算表可不填写。

4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投标函填写了投标总报价,且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②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

③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未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

②安全生产费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2、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3、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65%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证明的

7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1 主桥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工程内容

土建HNTJ4

K23152K245621.410km

1.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含房建区场坪工程)、路面工程(含主桥桥面铺装)、互通、绿化、桥涵(不含跨铁路桥梁相应跨段,不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跨长江大桥主桥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制造及运输)工程施工,跨长江大桥主桥含基础、塔身施工。

2.标段桩号范围内的钢梁(暂含跨长江大桥主桥的跨中梁段及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吊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3.跨长江大桥悬索体系桥梁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安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4.北侧主桥检修楼梯(桥塔)及全桥塔内电梯、防雷、航空障碍灯采购及施工。

5.标段桩号范围内的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主桥伸缩装置、阻尼器、支座预埋件施工。

土建HNTJ5

K24562K259981.436km

1.标段桩号范围内的路基(含房建区场坪工程)、路面工程(含主桥桥面铺装)、互通、绿化、桥涵(不含跨铁路桥梁相应跨段,不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跨长江大桥主桥下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制造及运输)工程施工,跨长江大桥主桥含基础、塔身施工。

2.标段桩号范围内的钢梁(不含跨长江大桥主桥的跨中梁段,含标段桩号范围内桥梁钢梁)吊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3.跨长江大桥悬索体系桥梁上游阻尼器、主缆(含检修道、主缆缠丝)、索鞍、鞍套、索夹、吊索安装施工(不含制造及运输)。

4.南侧主桥检修楼梯(桥塔)采购及施工。

5.南主塔内电梯、防雷、航空障碍灯预埋件施工及配合。

6.标段桩号范围内的塔身预埋件(包括但不限于塔身机电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主桥伸缩装置、阻尼器、支座预埋件施工。

主材(主缆、吊索)HNZC1

对应土建HNTJ4

1)负责上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上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非智能索股约12100吨,智能索股约220吨,吊索约690吨;非智能索股约165根,智能索股约3根,吊索约198根(钢丝绳)。

2)负责上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上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上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主材(主缆、吊索)HNZC2

对应土建HNTJ5

1)负责下游主缆索股(包括:索股钢丝、锚杯、分丝板、后端盖板、锌铜合金、定型绑扎带等附件)、下游吊索(包括:钢丝绳、叉形耳板、销轴、锚杯、减振架等附件)等货物的制造,包括原材料采购、试验、技术方案专家审查、工艺评定、制作、加工、检验、标志、卷盘、包装、配合验收、资料整理。非智能索股约12100吨,智能索股约220吨,吊索约690吨;非智能索股约165根,智能索股约3根,吊索约198根(钢丝绳)。

2)负责下游侧主缆索股内置多参量光纤传感智能索丝(实现对主缆内部温度、湿度、应力的监测,保证管道连接的可靠性)制造、索股集成及现场测试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下游侧主缆中央送气管道及通气接头制造和检验等相关工作。

4)负责将经验收合格的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交货,并配合卸货。 

5)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下游侧主缆、吊索、主缆内部送气管道施工及其他相关工作。

 

附表2 全桥缆索防护及除湿系统工程数量表

类别

项目

单位

HNQFHCS-1标段

HNQFHCS-2标段

全桥合计

备注

缆索防护系统

主缆涂装防护面积(不含散索段)

m2

8307.61

8307.61

16615.23

1.数量表总未计入结构缝隙(索夹缆套环缝、对接缝,索夹槽缝、吊索夹具减振架索鞍顶口处等其它结构缝隙)填缝数量。

2.缠包带面积为净防护面积,未计搭接及施工增加部分。

3.本数据需经过承包商深化设计并经设计核准后方能使用。

主缆防滑带(石英砂)

m2

841.19

841.19

1682.38

主缆缠丝区(缠包带)

m2

7452.14

7452.14

14904.27

主缆非缠丝区(不含散索段硫化型橡胶密封剂体系)

m2

154.61

154.61

309.22

主缆锚跨散索区防腐(氧化聚合型包覆防腐)

m2

1856.03

1856.03

3712.06

主缆耐火系统

主缆耐火区

m2

1623.27

1623.27

3246.55

除湿系统

主缆除湿系统

1

1

2

锚室除湿系统

2

2

4

鞍室除湿系统

2

2

4

钢箱梁除湿系统

8

/

8

除湿监控系统

1

/

1

注:全桥缆索防护及除湿系统工程数量表为预估,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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