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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燕子镇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ESHF-202601SZ-001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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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1SZ-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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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燕子镇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服务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5]2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翠谷生态修复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翠谷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矩(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燕子镇 建设规模:项目包括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流域产业发展配套工程。 ( 一)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石槽河、董家河等河道治理工程(24.3 千米)、壅水坝工程、附属工程及城镇供水工程(1.5 万吨/日),敷设供水管网 26 千米,配套智慧水务系统; (二)流域产业发展配套工程。流转流域范围内耕地 7500 亩、林地 1 万亩,实施农田改造与林地整理,发展高山蔬菜、中药材等产业种植,配套物联网系统、农机及智能培育设施。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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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12。 其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复的正式成果,勘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正式成果,初步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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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为1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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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2):(1)勘察资质要求: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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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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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17至2026-02-0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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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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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7.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交易平台 ”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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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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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鹤峰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联系方式 | |
| 异议联系人:罗女士 | |
| 异议联系方式:13339946663 | |
| 备注:/ | |
| 招标人:鹤峰县翠谷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 |
| 招标人地址:鹤峰县燕子镇燕子坪社区燕欣路 88 号 | |
| 招标人邮编: | |
|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105516 |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 招标人网址: | |
| 招标人开户银行: | |
| 招标人银行账号: | |
| 代理机构:国矩(湖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 11 楼 1108 室 | |
| 代理邮编: | |
| 代理联系人:罗女士 | |
|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78789 | |
| 代理电子邮箱: | |
| 代理网址: | |
| 代理开户银行: | |
| 代理银行账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水利局 | |
|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1号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韩女士 | |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52903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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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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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因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下列内容和对应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下列内容为准: ①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1-17至2026-02-06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手机 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州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