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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省远安县红韵菇香乡村振兴项目设计服务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6〕1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990026-202601-01
2.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湖北省远安县红韵菇香乡村振兴项目前期专项编制服务,项目覆盖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花园村、双利村,茅坪场镇茅坪场村、何家湾村、九龙村共2个乡镇6个行政村。项目立足当地乡村资源、香菇特色产业及乡村建设现状,围绕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开展项目前期全流程技术编制服务,为设计落地、工程实施、造价管控与项目建设全流程,提供合法合规、科学可行、贴合属地实际的成套技术成果文件,赋能地方乡村产业提质升级、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3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双泉村、花园村、双利村、茅坪场镇茅坪场村、何家湾村、九龙村。
2.4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交付;工程测量及其他配套技术服务同步分阶段完成并提交。全过程后期技术服务持续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测量、设计服务,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通过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变更等内容。
2.6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6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2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定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式:否。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7月17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 系 人:冯贵财
联系电话:18995909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10-2号
项目负责人:万玉年
联系电话:0717-3888808
行政监督部门: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系电话:0717-3812383
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