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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远安县秦家冲水库建设工程(EPC)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6]9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远安鑫飘逸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及上坝公路,枢纽工程为小(1)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 64.3m,总库容 298.9 万m3,上坝永久公路 485 米及其他配套工程。
2、建设地点:远安县旧县镇北沟村。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4、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质量目标:①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的合格等级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库枢纽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5、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
6、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提供)
9、人员社保: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本年度最近一期(2026年3月或2026年4月)在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由牵头人提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时00分。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截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八、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鑫飘逸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远安县旧县镇红岩村二组鑫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层办公楼
联系人:杨洪海
联系电话:17683718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F21青年天地
项目负责人:黄金金
联系电话:18671708866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远安县水利局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9号
电话:0717-381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