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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200万吨/年磷石膏制酸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3-420581-04-01-870678),招标人为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规模及内容:200万吨/年磷石膏制酸项目,涵盖磷石膏脱水、磷石膏烘干与储存系统、原燃料卸车与储存、生料均化储存与配料、生料输送与预热、煤粉磨与储存系统、生料煅烧系统、熟料破碎与储存、物料输送系统、煅烧烟气除尘净化、烟气转化、干燥吸收、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酸库、循环水站、空压站、脱盐水站、配电室、机柜间、消防泵站等应急与消防系统、余热锅炉、三废处理回用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回用、物料计量与分析系统、公用工程、化验室(不含化验设备)、安全环保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管廊架、照明、消防、暖通、监控及各工序间连接工程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发包,即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及质保全过程总承包模式。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吹扫、试压试漏、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指导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负责技术服务、竣工结算、竣工图编制、技术文件交付、试生产期间指导(投料至性能考核合格结束,确保至少包含技术人员在内的10人)等工作;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造价、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等,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发包人要求”和质量合格的EPC总承包工程。
本项目分为硫酸(含公用工程)和水泥2套装置,各装置建设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硫酸装置(含公用工程):包含磷石膏脱水及储存、烘干烟气脱硫、煅烧烟气净化、烟气转化、干燥吸收、烘干烟气脱硫、低温热回收、尾气处理、酸库、循环水站、空压站、脱盐水站、配电室、机柜间、消防泵站等应急与消防系统、余热锅炉、三废处理回用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回用、公用工程、界区外管道和电缆桥架设计及安全环保设施、DCS系统(含先进控制系统)、管廊架、道路、照明、监控及各工序之间的连接的工程、公辅界区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不含界区内道路施工),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无负荷联动试车、指导带负荷试车。
水泥装置:200 万吨/年磷石膏制酸项目,包含磷石膏烘干与储存系统(不含烘干烟气脱硫)、原燃料卸车与储存、生料均化储存与配料、生料输送与预热、煤粉磨与储存系统、生料煅烧系统、熟料冷却与储存、化验室(不含化验设备)、备件仓库、机修车间、物料输送系统的连接的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不含界区内道路),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无负荷联动试车、指导带负荷试车。
招标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红线外公用工程管道、集控中心、光伏、道路(含路沿石)、人行道、场地铺砌、场平、绿化;自动润滑、设备预维护、腐蚀在线检测系统。招标人负责将外线电缆接入界区内10KV配电室,负责提供二氧化硫风机、回转窑设备,以及首次加润滑油脂。
2.3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化工园。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履约期限:硫酸界区于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机械竣工,水泥界区于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机械竣工;项目整体于2027年5月30日实现投运。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深度要求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 50933-2013)、《化工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统一规定》(HG/T 20519-2009)。水泥相关标准、规范如有更新,按照发布的最新版执行。如有标准不同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查。
2.6.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防腐保温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3设备和材料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满足合同要求,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 )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满足下列要求: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说明:硫酸装置设计为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水泥装置设计为工程设计建材行业(水泥工程)专业。]
3.2.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工业管道(GC2)及以上。(说明:适用于承担硫酸装置设计的单位。)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满足下列要求:
3.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说明:适用于承担硫酸装置施工的单位。)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3.5.1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具有化工工程专业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材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化工工程类相关专业指化工工程、化工机械、化工设备、化工工艺、给排水、电气、结构、总图任一专业,下同。)
3.5.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化工工程专业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材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满足下列要求:①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安全总监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总监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
3.1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均应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含分公司)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信息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
3.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4家,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③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⑤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7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7.开标会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9时00分。
7.2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3招标机构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开标一室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4投标人自助选择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定标。
9.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10.1异议联系人:周巧
异议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2招标人: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 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2028319
10.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爵公馆1单元22楼
项目负责人:周巧
联系电话:0717-4830270
10.4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地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45号
联系电话:0717-4822200
10.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