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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升级项目前期设计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等)(ESZZ-2026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2 14:32: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升级项目前期设计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等)(ESZZ-202604FJ-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ZZ-202604FJ-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升级项目前期设计服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等)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高新区六角亭办事处松树坪社区冯家梁子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匡算总投资为213715.7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8300.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542000 m2,总建筑面积2678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510m2,地下建筑面积133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新建图书馆、公共教学楼、综合办公楼、生物医学学院、机电学院、建工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后勤服务、学生宿舍、食堂、联合实训基地、教师公寓、架空层风雨操场、体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馆、地下室,以及室外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安防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其他:本项目前期设计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建设工程相关规范及标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前期设计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等。具体招标范围如下:(1)勘察工作:负责根据设计需要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查明项目岩土工程条件,提供地基基础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本项目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提出地基类型、基础型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问题和建议,并出具正式的初步地质勘察报告。(2)设计工作:①负责完成本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规划方案设计,且需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设计的审批(即需取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②根据招标人确认的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③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且成果均须通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并配合招标人取得相关批复或许可文件。④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技术交底等后续配合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其中: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成果;项目规划方案设计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 45 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初步地质勘察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为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2)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②+③:①修建性详细规划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设计业绩:近五年(2021年4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1个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者总投资额在10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必须包含初步设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 个,且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本项目根据《恩施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定标方法:票决数量定标法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03至2026-04-23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或电子营业执照登陆“交易平台 ”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 电子交易平台 ”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 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票决数量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黄灿
  异议联系方式:0718-8456201
  备注:/
  招标人: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国投大厦七层
  招标人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郑琼芳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09369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国投大厦十一层1102室
  代理邮编:445000
  代理联系人:黄灿
  代理联系电话:0718-8456201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0号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24413
2026年04月02日
  备注:因招标公告部分内容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 下列内容和对应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下列内容为准: ①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4-03至2026-04-23 09:3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②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 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 ”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州电子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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