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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赤壁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 2026年赤壁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BZX-202607GL-536001001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赤壁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6年赤壁市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咸交审批[202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赤壁巨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赤壁市境内 。
建设规模:(1)S319咸赵线赤壁市北山至群强水库段路面养护工程路线全长1.849km,路面宽7m,设计时速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12943m2,平面交叉4处。(2)S417车赤线赤壁市车埠镇三屋庄马家至马家七组段路面养护工程路线全长为1.33km,路面宽9m,设计时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12455m2,平面交叉3处。(3)S246凤界线赤壁市红旗桥至蒲纺加油站段路面养护工程路线全长3km,路面宽12m,设计时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35832m2,平面交叉1处。(4)S417车赤线赤壁市老苗圃场至柳山渡口段路面改善工程路线全长6km,路面宽5m,设计时速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31092m2,平面交叉12处。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8月28日 。
合同估算价: 13752342 元 。
2.3其他: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7月29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8月03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jyxx/jsgcXmxx)(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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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赤壁巨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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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赤壁市河北大道333号 |
地 址: 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新火车站商贸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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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300 |
邮 编: 43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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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龚鹏飞 |
项目负责人: 袁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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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5997927651 |
电 话: 18271116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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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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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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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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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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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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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赤壁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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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赤壁市河北大道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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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舒红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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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5213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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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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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43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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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7 月 28 日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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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最低要求 |
|
投标人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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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4 、2025 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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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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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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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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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
注:以上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
其他要求(如有) |
|
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各1人,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多标段投标 |
/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必备组成部分 |
|
|
5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6 |
工期 |
投标文件未载明工期或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7 |
质量目标 |
未载明质量目标或载明的质量目标低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的要求。 |
|
|
8 |
安全目标 |
未载明安全目标或载明的安全目标低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的要求。 |
|
|
9 |
分包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
10 |
权利义务 |
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已规定的权利义务 |
|
|
11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
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无效 |
|
1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
|
14 |
资质 |
1、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资质等级低于招标公告附录资质等级最低要求;3、资质证书已过期、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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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财务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财务最低要求 |
|
|
16 |
业绩 |
/ |
|
|
17 |
信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信誉最低要求 |
|
|
18 |
主要人员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
|
19 |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如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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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其他要求(如有) |
不符合招标公告附录规定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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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不响应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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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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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投标函、营业执照等关键材料中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2(5)目规定。 |
|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必备组成部分 |
|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投标文件出现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说明并予以证明;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内容做出修改;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等内容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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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取费检查 |
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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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其他情形 |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8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在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1、投标人存在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情况,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2、投标人未出现本表中被列入重大偏差认定的偏差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 3、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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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预留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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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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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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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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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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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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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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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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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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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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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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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C 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适合工作内容名称 |
适合工作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适合工作合同估算价占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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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
合计 |
|
|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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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政府采购工程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果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招标人宜明确适合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适合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及适合工作的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以供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时参考。
2. 适合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