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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店~新洋丰110kV线路工程及110kV顾科线改进骐骥变电缆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13:39:50

一、招标条件

顾家店~新洋丰110kV线路工程及110kV顾科线改进骐骥变电缆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2026]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白洋工业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顾家店新洋丰110kV线路工程及110kV顾科线改进骐骥变电缆工程总承包

2、工程概况:1)顾家店~新洋丰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总长2.95km,其中单回电缆线路0.15km,双回电缆线路0.3km,双回架空线路2.5km。2)110kV顾科线改进骐骥变电缆工程利用已建成电缆沟敷设新建电缆,电缆路径总长0.75km。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为上述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深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深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服务等,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等内容),以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现场管理。具体范围根据招标人需求而定;材料采购、运输、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5、履约期限(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05日历天。

6、质量目标: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行业要求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成员;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有效)。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

(1)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施工资质要求,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23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3月13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白洋工业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福传

联系电话:0717-4331676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白洋党群服务中心1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舟

联系电话:0717-6593351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行政监督部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联系方式:13295696189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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