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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JZSJ-202605SZ-02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1 16:38: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JZSJ-202605SZ-02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5SZ-02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4〕35号、《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延期的批复》沙发改审批〔2026〕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关沮镇合心村。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生活垃圾日处置量300吨的预压站和日处理量70吨的渗滤液预处置站,建设内容包括有害垃圾贮存点、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停放场及清洗场、机扫车辆污水排放池、技术用房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沙市区环卫综合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合同估算价:4196.61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完成过1项日处置量150吨及以上或合同工程造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包括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工程等)施工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3.2.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3.2.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2.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6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就施工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湖北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企业及人员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6.2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6.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6.4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08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5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6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6.7 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827155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街道解放路9号
地址:
荆州市江汉北路金科集美书院一期4-103
邮编:
434000
邮编:
434000
联系人:
胡永才
项目负责人:
魏涛
电话:
15272389780
电话:
135072511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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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5月21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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