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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S256枝江绕城段新建工程前期工作已由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枝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欣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S256枝江绕城段新建工程前期工作
2.2项目编号:ZJA030012-202601-01
2.3项目概况:S256枝江绕城段新建工程,起于S256仙女镇施家岗村,向南展线,止于沿江大道,拟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线路全长约13公里。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S256枝江绕城段新建(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及沿线设施等)工程可研、勘察设计及审查报批,包括全线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各项专题研究)、工程勘察(初勘、初测)、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2.5服务期限:
(1)项目建议书阶段: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建议书;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建议书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工可报告;
(3)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工可批复后 30 日内设计单位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及概算。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7安全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5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批次所有独立项目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本批次内 1 个独立项目。
若同一投标人在本批次2 个及以上独立项目均排名第一,则:
仅保留其项目 1 个项目中标资格;
其余项目不再具有中标资格,由该项目第二名依次递补。
该投标人按项目开标时间先后顺序自动成为开标时间在前的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自动取消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如A公司为1、2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B公司为2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则A公司成为1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B公司成为2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A、B公司均自动放弃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20日至2026年04月24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本项目评标办法:
8.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_勘察设计(双信封)”。
8.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否
九、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与媒体:
9.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4月18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2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尹鹏
联系电话:15272127145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友谊大道63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民主大道 29 号老企业局 3 楼
项目负责人:周馨媛
联系电话:13618645517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名称:枝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道友谊大道63号
电话:0717-4202279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公路工程。 |
注:第 1 条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第 2 -3条上传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第4条上传监管平台备案截图。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8年内完成过一条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8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工作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者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不限年限)和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4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2024年度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第 1、2、3 条投标人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第 4-5 条投标文件中需上传网站查询截图。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项目负责人与其他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1、投标人应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道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职称。 |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类别一级造价工程师(上传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1、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道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地质等专业职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