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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18:00:41
资格预审公告
湖北民族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6FJ-125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6FJ-12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民族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民族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和学校自筹约20%,招标人为湖北民族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恩施州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大学桂花园校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六栋学生宿舍,其中四栋地上6层(局部1层),两栋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9855.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355.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含人防面积196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878间及生活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室外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1.报批报建范围:协助办理工程报规、报建手续、施工图审查、消防、环保、园林、公安、城管、水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的手续。2.勘察:含施工图详勘、施工勘察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和相关文件图纸审查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等。3.设计范围:按签约合同价进行限额设计。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图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2.3其他”; 4.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及施工图预算所包含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并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保管、协调等工作; 5.施工范围: ①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完成临时水电报装接驳、土表清理、场地平整。②施工阶段: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货物材料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6.验收范围:完成设备的运行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消防、节能、规划、园林、绿建、档案、质量、海绵等专项验收,直至取得竣工备案证、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提供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费等,如果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8.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9.工程报建及验收阶段工作以承包方为主,其中的相关资料与人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阶段所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政府规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5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30
     合同估算价:12805.41万元
  2.3其他:(1)合同估算价:12805.4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98万元,工程费12707.41万元。(2)总工期:574日历天,其中:详勘及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51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电梯、装配式、绿色建筑、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等施工图设计(含全专业 BIM 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标识系统中(含房屋楼栋编号、房间编号、卫生间标识、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道路划线及标识、指示牌、楼栋功能指示)等。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抗震支架设计、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路、网络、通讯、天然气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基本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勘察+②设计+③施工资质:①勘察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三年均无亏损(净利润≥0)。(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 (4)拟派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2)工程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4)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齐备,且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 7)以上人员需是各相应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 2025 年 6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 (6)其他要求: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6月19日至2026年06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民族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恩施州恩施市学院路39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1
    邮编: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负责人:
周锋、胡致远、姚昌
    电话:
0718-8437996
    电话:
0718-6988977
    传真:
    传真:
027-8727350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恩施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
电话:
0718-8463008
传真:
0718-8463008
邮政编码:
445000
2026年06月1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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