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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HBZH-202609QG-006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20:19: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HBZH-202609QG-006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609QG-006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2.35%自筹资金:31.38%其它:16.27%招标人为竹溪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以竹溪县为实施地点,以区域范围内的典型流域竹溪河流域为核心区,覆盖城关镇、蒋家堰镇、水坪镇、中峰镇、县河镇、龙坝镇共6个乡镇以及龙王垭茶场、国营综合农场2个示范区。
建设规模: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重点在竹溪河周边区域,实施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预警工程等四大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竹溪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30。其中:/。
  2.3其他:本次勘察设计及后续服务招标控制价为:217.44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通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或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方为准)近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计业绩(服务内容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2023年、2024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4)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境保护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5)其他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6)其它资格条件要求及信誉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⑥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投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堪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溪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东风路54号
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西关街 E 区 1 栋三单元 2201 室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300
联系人:
甘晓东
项目负责人:
熊云龙
电话:
0719-2726127
电话:
1557199954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1979332528@qq.com
电子邮件:
351545565@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1.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309号
电话:
0719-2726303
传真:
0719-2726303
邮政编码:
442300
2026年09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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