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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9:40:00

1.招标条件

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525-04-01-582368)获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佳磷矿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010058-202501-01

2.2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谭坪村。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挖填土石方、新建挡土墙、新建钢构厂房和配套服务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相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远安县磷矿全产业链资源整合及协同开发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过程所有任务。包括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相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跟本工程相关的所有设计任务、提供施工过程中的驻场服务、配合专业分包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具体的建设内容,最终的设计和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预审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申请;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5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3.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必须具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人;并提供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分公司,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同时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如壹级注册建造师、壹级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远安县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10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20259月至202511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分公司;

3.1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申请人。(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申请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

重要提示: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1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招标实施“评定分离”,定标原则及规则与方法详见后续的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16日至2025年122223时30分止(北京时间)。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29日上午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3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申请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本项目接受申请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215日。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佳磷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翔

联系电话:15872650563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26号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幸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15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申请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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