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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HBYC-202607FJ-01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1 17:31: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HBYC-202607FJ-01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C-202607FJ-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应发改审批[2025]3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应城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政府性投资同时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应城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城市杨河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规模: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血液透析设备及应城市杨河镇中心卫生院病房改造、设备购置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相关设备采购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过程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8-20
合同估算价:780.95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1.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设备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3.1.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均需提供);(3)业绩要求: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项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业绩)或类似本项目的医疗设备采购或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①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方),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应城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69号
地址:
应城市宇洋双创园516
邮编:
邮编:
432400
联系人:
陈前
项目负责人:
刘进锋
电话:
0712-3245941
电话:
1867121543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3738602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应城市蒲阳大道29号
电话:
0712-3255835
传真:
0712-3255835
邮政编码:
432400
2026年07月21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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