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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营镇凉风洞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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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HF-202603SL-0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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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中营镇凉风洞河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利和湖泊局以恩施州水利函〔20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悦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中营镇。 建设规模:治理主河道中心线长2.35km,涉河岸线长4.70km,新建挡墙长1.81km。其中左岸新建挡墙长0.90km,右岸新建挡墙长0.91km。右岸原护岸工程修复0.16km。本工程涉及5条支沟均位于河道左岸﹐本次对1#、2#、4#三条支沟河口段进行治理,治理中心线总长0.02km,新建挡墙长0.03k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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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8 合同估算价:52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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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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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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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3.1.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函);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拟派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备注:以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3.1.5投标企业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1.6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我县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以下资格要求只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即可: (1)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的承诺函; (3)投标人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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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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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03-05至2026-03-25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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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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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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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手机 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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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f.eszggzy.cn/hf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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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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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