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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杨涟廉政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EPC)(HBGS-202603FJ-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4:40: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水市杨涟廉政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EPC)(HBGS-202603FJ-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GS-202603FJ-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水市杨涟廉政教育基地提档升级建设项目(EPC)已由广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发改审批服务[2026]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广水市印台山文化生态园印台书院内杨涟纪念馆
建设规模:广水市杨涟廉政教育基地总占地面积3198㎡,涉及提档升级面积为2883㎡,其中改造前广场涉及场地铺装,主题标识与正气柱面积为916㎡,改造庭院道路,文化长廊面积1646㎡,改造廉政教育中心面积106㎡,改造杨涟展示中心面积215㎡,配套多媒体光学设施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 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部分: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95(其中:含设计服务期15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10
合同估算价:531.09万元
  2.3其他:1、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为暂定价,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将双方认可的施工图预算送财政评审,以财政评审确定的清单单价结合建安工程费中标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确定最终清单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2、设计费为暂定价,设计费以中标费率签订合同,本项目设计费以经结算财政评审后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依据《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2023 试行)及其它相关要求执行。结合中标设计费下浮率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1)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设计方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施工方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4)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类似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类似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类似业绩即可,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材料。)(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需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项评定分离特别规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广水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uangshu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水市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水市鑫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水市应山办事处九龙 河社区河东路(人行桥东桥头)
地址:
广水市十里办事处清水桥社区开明路鑫尧集团
邮编:
432700
邮编:
432700
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孙女士
电话:
0722-6259528
电话:
0722-628682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广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广水市三环路阳光小区住建大厦
电话:
0722-6232342
传真:
0722-6232342
邮政编码:
432700
2026年04月07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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