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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昌东部产业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宜高经科发[2025]2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为58109.14㎡,总建筑面积1134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44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85650㎡、养老用房面积350㎡、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40㎡、配电房面积400㎡、其他配套用房面积800㎡),地下室建筑面积26000㎡(其中人防地下室面积5300㎡)。
2.2 项目地址:宜昌高新区东部产业新区洋城大道与呼北高速交汇处西南侧。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详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海绵城市、装配式、绿色建筑、装修设计、景观设计、地下室人防、消防工程、BIM工程、低压配电及附属设施、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所有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
2.4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提交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内初步设计深化成果,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6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5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在方案报批阶段须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确保审批通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2025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投标人2022-2024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上传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24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45万元(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还应上传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有效期内的银行信贷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4日1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5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8.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9.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2月 4 日。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园区丰岗路
联 系 人:李嵘辉
联系电话:0717-44027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 系 人:尹镭
联系电话:0717-6253135-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