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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抹茶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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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BK-JSGC202512QT-018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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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抹茶生产线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审批[2025]2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融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保康县融康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定鼎工程咨询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保康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采购抹茶生产线设备3条、改造1条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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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采购抹茶生产线设备3条、改造1条并完成安装、调试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8 合同估算价:15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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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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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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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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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1)计划工期60日历天是指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抹茶生产线设备采购交货、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2)质量目标: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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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⑤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或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及准确,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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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中心—CA 及标证通电子盖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2026年01月01日00:00时至2026年01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 CA 锁或手机版 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请各投标人确保CA锁可以正常使用,确保开标时投标文件可以及时解密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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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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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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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