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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HBSJ-202604FJ-081002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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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604FJ-08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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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1-420106-04-01-4053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汇联致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汇联致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与车家岭街交汇处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7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223.5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调度中心。拟规划设计百米高层、单层1500平方米(约36m*42m),五层裙房,地上总面积37080平方米,两层地下室。塔楼建筑高度100m,塔冠23m,裙房高度24m。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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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武昌区农行南A-1地块湖北水发集团水资源调度中心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并获得“鲁班奖”,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1)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含合同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该工程的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与建筑装饰装修和幕墙(含泛光照明)、建筑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消防工程、建筑节能、人防地下室与车库、电梯、室外工程(含道路、管网、景观)、软装家具等上述所有范围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办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2)工程保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3)负责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所涉及的一切检测工作和第三方检测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管理、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工程保修、各类设备的保修、售后维护、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还包括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直至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消防、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电、通讯、竣工验收备案等一切相关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87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0 合同估算价:55835.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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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计划工期874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周期不超过45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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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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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合法有效;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且2024年利润大于0,提供2022年、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完成过一项以下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
①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②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单项工程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③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施工部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3.1.4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同时满足①和②要求:
①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②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设计或监理项目则为单项工程投资额)4亿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上载明的工程总建筑面积为准)的扫描件。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相应资格要求;(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4)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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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2日至2026年05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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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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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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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湖北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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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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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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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