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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战备应急物资储运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HBSJ-202609FJ-183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609FJ-18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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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华中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战备应急物资储运基地项目已由武汉长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2603-420130-04-01-7885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国泰农业装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国泰农业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湖北农业装备物流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分步实施建设供应链集配中心、电商中心(含供应链集配二期预备中心),并对产业园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标准冷链仓储升级改造、自动化物流系统搭建、项目区人车分流道路改建、建筑物外立面提升改造、展示展览中心改造、卸货月台增设、楼顶光伏工程、水电及消防升级改造等。其中,建筑物改造面积合计53185.63平方米。第一阶段建设内容包括供应链集配中心(F2仓库)冷库冷链设施建设和外立面、内部结构改造、货架系统及设备采购安装;园区南区外立面、门房、地下管网、消防、市政改造等。第二阶段建设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建设电商中心(含供应链集配二期预备中心)冷库冷链设施建设、供应链集配中心光伏发电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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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方案、初步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最终施工内容以招标人确定的方案为准)、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等。 标段划分: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 合同估算价:11857.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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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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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未满三年的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两年的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是联合体的任一方)满足(1)或(2)其中一项业绩要求即可:
(1)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
(2)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且同时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
3.1.5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但不得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拟建项目相类似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须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项目合同扫描件、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未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工程的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提供其在本项目投标单位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存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7其他要求:详见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5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6类似业绩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均可。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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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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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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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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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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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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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