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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片部基础厂务条件改造安装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3FJ-04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7 17:51: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芯片部基础厂务条件改造安装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3FJ-04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3FJ-04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芯片部基础厂务条件改造安装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3-420115-04-01-8687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光电子产业园内。
建设规模:针对芯片部新增工艺设备,对B1-2-1F生产车间相关场地的工艺布置调整,改造清洗间,改造尾气处理间、工艺气体间;为新增工艺设备增配工艺冷却循环水系统设备及管路、普通给水系统及管路,以及工艺废水排放和普通排水系统管路;为新增工艺设备增设工艺废气净化处理排放系统;在园区内指定位置新增氢气站(含汇流排、减压阀组等)和氢气纯化器间,以及氢气系统管路;在B2-1金工车间1F新增UPS系统设备及电气配线;在B2-1金工车间1F新增柴油发电机系统及电气配线;在B2-2动力中心2F配电间内新增2500KVA市电扩容及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设备安装;工艺设备机台二次配管配线安装。改造工程涉及的场地面积约125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及勘察:包括针对上述建设内容,以投标价为上限,在招标人提供的需求、场地设计及规划基础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以及图纸优化及对应的预算修改,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取得合格书,专项方案制定及专家论证等事项;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勘察并取得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安防、人防、消防、环保部门的专项审查,以及安全、环境、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的申报,并负责消防设计专篇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2)工程施工及施工用材料设备的采购: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构)筑物的建造、供电、电照、暖通空调、气体动力、给排水、通信、自控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现场管理;完成专项技术方案或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评审;完成竣工图的编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组织完成消防验收等专项验收及最终竣工验收,直至取得竣工备案证;(3)本项目各系统的试运行、系统检测、专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安全、环境、职业卫生验收评价;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工程资料移交等全部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5-01
合同估算价:1550.00万元
  2.3其他:计划工期:85日历天(2026年7月25日前本项目具备正式使用条件,预算编制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①+②+③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暂扣期内。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需承接过一项以下①或②或③类似业绩:①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②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单项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设计业绩。 (备注: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清楚反映业绩,则须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可按照承担的专业工作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 (4)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满足①+②):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②近3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担任过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工业建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和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和监理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该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提供承诺,其中1.4.3(19)目规定和⑤⑥⑦项还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截图,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中,查询省份要求设置为“全部”,第⑦项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相关行为记录的截图。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条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担,且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4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徐恕
联系人:
王致瑾、刘李鹏
电话:
027-87691051
电话:
027-87816666-821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0545434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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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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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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