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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2025年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安陆市2025年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HBAL-202602SZ-014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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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AL-202602SZ-014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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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2025年道路桥梁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安陆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2-420982-04-05-8060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90.0%,贷款:10.0%。招标人为安陆市涢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亿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安陆市。 建设规模:更新改造钠灯3000盏、台式架变47台套、地下线缆9.2万米,老旧路灯2000基;加装单灯智能控制器4500台套,集中控制器105台,智能控制台区设备105套;乡镇通村太阳能路灯2万盏;更新改造城区桥梁及府河两岸照明设施12000组、电源及控制设备800台套,电线电缆1.5万米。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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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等相关工作)、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4 合同估算价:6883.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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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①合同估算价6883.1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412万元,工程建安费采取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99%(含);设计费128.24万元;预备费342.86万元。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无效。②工程建安费和设计费取费基数最终以安陆市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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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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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需满足)。3.1.2 应同时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分别具备下述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人员要求:①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或道路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③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④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⑤其他要求: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1.4 财务要求(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须提供近3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3.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录一。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③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⑤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⑥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内容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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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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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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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512-58188089咨询。
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大于10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
④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票决数量法).
⑤招标人组织清标(如需要),将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但不与中标候选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清标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报价合理性分析(含不平衡报价分析和低于成本价分析)、信用信息、资质信息、资质业绩、履约能力、拟派项目经理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实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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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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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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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