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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309-420528-04-01-95534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2年度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二期)EPC检测服务
2.工程概况:
(1)农村道路建设7.453公里,其中芦溪至峰山段5.757km,三口堰至廖家凼段1.696km。
(2)集镇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占地面积38967.21㎡,总建筑面积约8886.17㎡。
(3)村庄人居环境整治158处;新建机耕道10160m,新修生产路12202m,修复村级路8599m,坑塘整治9处,新建广场8处,新建停车场11处,新建垃圾亭4座。
(4)现代农业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坑塘整治17处,20327㎡;田间道路工程,修复田间道6m(砼)7条,共8651m;其它工程,新建挡土墙15处,共计2988m。
(5)矿山修复面积62500㎡:其中植树面积4850㎡,喷撒草籽面积21000㎡,土工栅格边坡修复25000㎡,铺设迷彩网16500㎡。
3.项目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
4.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修复和新建道路)的路基、路面抽样检测,其他工程的混凝土工程检测、材料抽检等所有满足工程质量验收需检测的项目服务。
5.履约期限:检测开始时间由招标人按照工程进度统一安排,检测结束时间依据单项检测项目要求为准。
6.质量目标:检测工作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确保检测过程中无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其专项资质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道路工程。[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事业单位上级部门公章,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如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自证声明,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时,需在“备注”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称。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李倩云
异议联系电话:18171903489
2.招标人:长阳清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办公楼六楼至八楼)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5997645888
3.代理机构: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大道22号(御江丽景)1单元604、605室
联系人:李倩云
联系电话:18171903489
4.行政监督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17-5323648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清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