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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HBNX-202607SZ-01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2:42:5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HBNX-202607SZ-01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X-202607SZ-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新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高(2026)28号“关于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咨询服务(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范围内横沟大道与钟台大道交叉口西北地块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24.59亩,拟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7500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其中500吨/天重金属废水处理,7000吨/天综合废水处理。500 吨/天重金属废水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单元(各类废水调节池,各类废水事故池,混凝 沉淀装置,破络装置等)、生化处理单元(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等)、深度处理单元(超滤,多级反渗透,EDI 、MVR 等 )以及污泥处理单元(污泥浓缩池池, 板框压滤机等),7000吨/天综合废水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单元(废水调节池, 废水事故池,酸析混凝沉淀, 芬顿氧化等)、生化处理单元(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等)、深度处理单元(除氟树脂保障等)、污泥处理单元(污泥浓缩及脱水机房等),以及厂区配套工程与配套附属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咸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需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为争取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等上级资金提供咨询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0日历天,其中咨询服务金额133.70万元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14837.28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师(投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业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3)拟投入所有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未被责令停业;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④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 gov.cn/shixin/)无在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公司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1、综合评估法;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咸宁市旗鼓大道1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汪龙玲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5071246203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电话:
0715-8126373
传真:
0715-8126373
邮政编码:
437000
2026年08月05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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