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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HBQC-202601SL-001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16:35: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HBQC-202601S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1S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已由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以黄冈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河道堤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0%和地方自筹40%。招标人为蕲春县河道堤防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
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河长 20.91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障 7.41公里,堤防加固 23.816 公里,岸坡防护 5.65 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阶段勘测)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28
合同估算价:5380.00万元
  2.3其他:湖北省蕲春县狮子河系统治理工程EPC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 1)具有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设计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治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满足上述资质条件。 (2) 业绩要求:近 5 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下同)具有一项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 工总承包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3)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④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上人员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近三年内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 为(投标人自行声明)。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满足 ①和②要求,联合体应满足③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最多允许 2 家单位组成。②联合体投标的须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成员并由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③联合体应满足 3.1 规定的资格条件。④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都须在市场主体库中注册账号及办理 CA 锁,牵头人报名(即下载招标文件),成员单位无需报名。投标文件由 牵头人上传,参与开标解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体参加本标段的 投标。②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 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 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河道堤防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蕲州牛皮坳
地址:
蕲春县李时珍大道畔山华府1-1-901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王志国
联系人:
周雪
电话:
0713-7514518
电话:
1534236325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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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1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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