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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17:28:1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来凤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F-202610QT-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电梯采购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06-422827-04-01-9469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隆腾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来凤隆腾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
  建设规模:来凤县城乡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采购21台电梯。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该项目21台电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石塑大门套、监控设备、机房楼板墙面结构开孔及孔洞修补、机房开孔回填现浇混凝土、机房爬梯、无线五方对讲、调试、验收等所有材料及施工、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修、日常保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内完成建设,并完成调试使用。
  合同估算价:38000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若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 (2)若为设备代理商,投标人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且以上证照在响应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3)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的制造商(同一品牌货物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或投标人是所投货物品牌代理商的,须取得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对同一货物品牌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公共建筑电梯设备及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梯作业类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投标人须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含安装)合同,时间以签订供货(含安装)合同的落款时间为准。 (5)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未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上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只需书面承诺);④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⑤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⑦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10-20至2026-11-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lf.eszggzy.cn/l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唐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6079168
  备注:
  招标人:来凤隆腾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省精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农业展示中心4楼   代理地址:来凤县翔凤镇瓦尔高C小区10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445700
  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负责人:唐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9971799982   代理联系电话:0718-6079168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2696279952@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来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步行街中段原农业局内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6271717
2026年10月1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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