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和运营(EPC+O)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610QT-034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和运营(EPC+O)已由襄阳市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襄城发改审批【20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2.36%其它:27.64%招标人为襄阳市襄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勤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 建设规模:8927.84万元(其中:设计费148.7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6311.31万元;暂估价为2467.76万元) 其他:项目内容:襄阳市襄城区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等1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拟改造水利规划设计院家属院、机动通信局、国营林场小区、农垦小区、檀溪公寓、区公安分局东院、第一看守所家属区、畜牧局家属院、襄城地税局家属院、精诚公寓、粮机厂小区、景苑二区(丽水青城)、原襄樊市仪表元件厂向阳路50号小区、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小区、609小区、中铁纵横家属院共16个老旧小区,共46栋家属楼、总户数1596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部分(含道路部分、给排水管线部分、照明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和房屋主体部分,项目总投资金额8927.84万元;其中汽车充电设施由项目总承包单位投资不低于2467.76万元,建设慢充桩、超充桩以及配套的配电箱、控制柜、电缆敷设、桩基基础、场地及消防等工程,该部分运营期9年(含建设期),引入运营维护服务,实现改造与运营一体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含运输、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建设和运营服务等工作。其中:①设计:完成该项目含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应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范围内的全部专业、专项工程的施工图深化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内容;②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部分的道路、给排水管线、照明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新建车棚、停车位、充电桩、晾衣架、健身器材等),房屋主体部分的墙面改造等,以及所有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调试、检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完成。③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算、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配合完成项目所涉及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人员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④项目建成后的汽车充电桩运营,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和运营管理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1.汽车充电桩运营期限:9年(含建设期);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需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含5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原则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由招标人明确)。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运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运营的单位提供); 3.3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本项资料)。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按本项信誉要求做出承诺;5-6项,提供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截图,需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家(含5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监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检测(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选且只选一项)。 3.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投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个标段。如果同一中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2日至2026 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无(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6年10月10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