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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1907FJ-005005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2 18:13:37
资格预审公告
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SJ-201907FJ-005005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907FJ-0050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0112-23-03-12871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环湖中路北、塔西路南
     建设规模: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约97090.84㎡,总投资约101621.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烟标生产车间、综合高架库、生产废水缓冲池、化材油料库(二)、化材油料库(三)、危废库、一般固体废弃物收集站、门房四、门房五等建(构)筑物,装修改造一期综合楼四楼、五楼、多功能厅,和接装纸内衬纸生产车间二层。搬迁现有部分烟标印刷生产设备和购置必要的新设备,与之配套建设变配电、制冷、空压、给排水、锅炉、空调、除尘等公用动力工程;配套建设二期网络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二期工程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围墙、停车场、绿化、海绵城市等设施,并整治三期预留用地生态环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人仅负责完成初勘、详勘和初步设计。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的前期咨询和报批报建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预定的各项功能以及为完成各项预定功能所采取的一切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及辅助工作,负责配合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系统安装等在本项目实施的设备基础、孔洞预留、埋件的预留预埋、穿墙套管、桥架、地沟、墙洞封堵等相关工作及提供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五章项目建设概括中3.2招标范围内容。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24
     合同估算价:72004.13万元
  2.3其他:(1)设计阶段,设计周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90日历天,发包人审查和外部图纸审查60日历天);开始时间: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结束时间:承包人提交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政府强制审查,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证书; (2)施工阶段,施工周期:630日历天;开始时间:监理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结束时间:完成工程质量验收,以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出具意见时间为准; (3)备注:①在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设计期满,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后,不论是发包人内部审查,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设计审查,或是政府强制图审所形成的各阶段施工图审查意见,承包人均应无理由、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更新以及修改成果的汇报。②施工周期含竣工验收的时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原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有效)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暂扣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提供有效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①或②或③业绩: ①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单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③单项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项目规模、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一张对应的发票以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有效、可事后查证,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1.5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至少在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500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0 ㎡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项目规模、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一张对应的发票以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6个月(2026年2月-2026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在一项项目投资额 500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0 ㎡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中担任过设计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书、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项目规模、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需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一张对应的发票以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6个月(2026年2月-2026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在职人员;至少在一项单项合同金额 500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0000 ㎡及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中担任过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名称页、项目规模、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需体现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一张对应的发票以及一张与合同对应的银行收款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提供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承诺书;提供申请人为其在近6个月(2026年2月-2026年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施工单位中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数量不超过1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55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30040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负责人:
万经松、贾新龙、周宇、孙静静
    电话:
027-83370858
    电话:
027-872736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727427304@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海口二路
电话:
027-52357058
传真:
027-52357058
邮政编码:
430040
2026年09月0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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