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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JZJI-202512SZ-023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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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ZJI-202512SZ-023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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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政策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洪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江陵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价1000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00.50万元,含项目一期工程费用3500万元。 其他:项目概况:本项目处置规模为远期总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垃圾20万吨,项目一期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垃圾10万吨,主要用于处理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项目总体包含生产车间(含建筑垃圾堆放及上料区、建筑垃圾处理区、产品堆放区、办公区、中控室、参观通道及展厅)、再生骨料仓库、计量称重设施、洗车及污水处理设施、给排水及消防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项目具体建设地点位于场址位于江陵码头4号泊位陆运堆场,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建筑垃圾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5000m2,配置一条建筑垃圾预处理生产线,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公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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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计内容:1)整体项目(投资额10008.86万元)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2)施工图设计(一期)(工程费用约3500万元)、及一期范围内各专项设计、配合图纸审查、后续施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审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01。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45天内完成施工图(一期)设计,出具正式成果文件。后续服务期限:跟踪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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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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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不低于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业绩要求: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项目投资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固体废弃物处理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且至少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合同,如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规模、设计内容等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简介(附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企业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 (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核查其业绩、人员社保、资质等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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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0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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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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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1 本项目拟采用 “远程异地”、“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7.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3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江陵县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7.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7.5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 (一)“4.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 01 日至2026年0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5.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3 日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6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7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7.8建筑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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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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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10.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江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16-4152693 | |||||||||||||||||||||||||||||||||||||||||
| 11.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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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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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