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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十金线公路改造项目(EPC)(ESLC-202610GL-00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17:42: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十金线公路改造项目(EPC)(ESLC-202610GL-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610GL-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十金线公路改造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6〕3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门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团堡镇石板岭村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长12.10公里,路基宽7.50米、路面宽6.50米,实施路基路面黑化工程,同步开展道路沿线规整、绿化及环境美化优化提升施工。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规范;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工程施工: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31
  合同估算价:8800000.00元
  2.3其他:招标内容另包含本项目的测量、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林地报批等所涉及的所有前置专题编制及报批,不另行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 3.1.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1.4项目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至少担任过1条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据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据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专职安全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据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 1)上述人员为投标时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上要求。一旦中标,依照相关法规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人员不能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时,投标人应无条件增加相应的人员直至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上述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1.4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具有以下①+②或③业绩均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①承担一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②承担一项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③承担一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注: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也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②交工业绩或竣工业绩或在建业绩均予以认可。 ③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均无法查询的,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 3.1.6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③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④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总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4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 (10)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未被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湖北省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列为D级、未被交通运输部2024年全国公路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中列为D级; 注:上述(1)~(10)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10-22至2026-12-21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2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汪先生   异议联系方式:17672889092
  备注:
  招标人:利川市城旅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滨江路传媒大楼9楼   代理地址:恩施市兴和苑小区34栋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魏女士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5570575393   代理联系电话:1767288909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利川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利川市滨江北路文化传媒广场12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吴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7282925
2026年10月2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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