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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第一中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南漳县第一中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XYNZ-JSGC202603FJ-006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XYNZ-JSGC202603FJ-0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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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南漳县第一中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漳县第一中学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审批[2026]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漳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98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7158.4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约为5145.36平方米、拆除现有四层实验楼并在原址新建五层教学楼,建筑面积约为4596.24平方米、改建现有教学楼包括知行楼东段、勤思楼、笃学楼外门窗、翻新知行楼东段的外墙粉刷约7072平方米、新建消防泵房建筑面积约为344.8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为93.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为251.2平方米)、挡土墙工程约390米、围墙约47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新建1栋学生食堂及消防水泵房主体建筑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工程;拆除现有四层实验楼并在原址新建1栋五层教学楼主体建筑装饰、给排水、强弱电、消防、暖通工程;改建现有教学楼包括知行楼东段、勤思楼、笃学楼外门窗、翻新知行楼东段的外墙粉刷、场地平整、挡土墙、围墙、硬化等附属工程、校园公共消防管网及配套设施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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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见本公告。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5月15日 合同估算价:5249.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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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2.3.1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 ?采用 □不采用 2.3.2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2.3.3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不属于2.3.4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3.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为:①设计: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设计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施工,配合完成竣工验收等。②采购:按照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设备及材料进行采购。③施工总承包:设计图纸范围内(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的全部工程施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④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施工图和竣工图及其对应的预、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⑤配合完成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报批报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工作,直至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⑥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发包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设备设施的保修、售后及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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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资质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3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业绩均有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 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发包的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申请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信息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的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3.1.5 人员要求:(1)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②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或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检)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 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5)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zhixing/)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1.7 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除外。否则,相关申请均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它: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申请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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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除得分相同导致并列排名的情形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得分相同的申请人超过限定数目时,按照前附表须知比较先行入围。有效申请人不少于3家且没有超过规定数量的,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04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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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3日09时0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6.3 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在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南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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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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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