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加群
关注公众号
一、招标条件
西陵区肖家岗、镇镜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西发改投[2025]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地方政府配套及争取上级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开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标段)名称:西陵区肖家岗、镇镜山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
2、工程概况:项目主要对宜昌市西陵区肖家岗、镇镜山片区10处老旧建筑及公共空间进行更新改造利用,为老旧片区5311户居民提供配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其中:
(1)老旧建筑更新改造:改造C级危房总建筑面积7371.65平方米;改造屋面防水2180.12平方米,修外廊防护栏杆636.95米等,改造后主要用于社区综合服务、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
(2)社区公共空间提升:拆除D级危房4166平方米,场地硬化3220.1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内公共活动场地、文化体育及配套停车场等。
主要建设内容:危旧房抗震加固及拆除工程、配套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照明、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肖家岗、镇镜山片区。
4、招标范围: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过程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代表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施工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5、履约期限:总工期45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接甲方通知后),施工工期:420日历天。
6、质量目标: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的设计要求;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即1个牵头人1个成员方),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且须承担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主办、统筹组织和协调工作;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和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国家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1)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补充说明2:在上述专职安全员要求基础上,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应当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具备C1证)。(补充说明2中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10、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应上传2026年0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不接受退休人员。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投标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号文规定:招标人公开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为本项目前期提供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2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1日2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3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和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八、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05月21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一、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宜昌市开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二路18号三峡双创中心14层
联系人:左嘉
联系电话:0717-6628713
11.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4楼
项目负责人:陈瑶、杜思梦
电话:0717-6255808、13277170181
11.3行政监督部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93号
联系电话:0717-6451589
11.4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BidOpe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