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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农村公路次差路面改善工程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农村次差路路面改善工程(HBYY-202608GL-006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23:50: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农村公路次差路面改善工程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农村次差路路面改善工程(HBYY-202608GL-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608GL-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郧阳区2026年农村公路次差路面改善工程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郧发改审批[2026]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次差路面改善工程建设里程为10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病害处理、基层补强、面层加铺(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郧阳区农村次差路路面改善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挖除(274.5 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加铺(275953.8 平方米)(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20
合同估算价:2470.99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濯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大院内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东环路9号九州龙城8号楼3106室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500
联系人:
李群生
项目负责人:
赵涛
电话:
0719-7200168
电话:
1347797433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解放路131号
电话:
0719-7239191
传真:
0719-7239191
邮政编码:
442500
2026年09月09日
附录:

 

附录 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3 年、2024 年、 2025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据实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投标人需提供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据实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前一日往前推算五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 2400 万元的公路养护类或公路大中修类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 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8)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投标活动中涉嫌违规操作等不良行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清退市场的。

注:1、以上(1)、(2)、(3)、(4) 、(8)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5)、(6)、(7)需提供相应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往前推算三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1人
持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在现场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每日打卡、且不得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项目总工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注:1、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系统)打印的网页版(证明)为准);

2、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 B 证可以使用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路基路面工程师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专职安全员1人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
质检工程师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1人
公路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系统)打印的网页版(证明)为准) ;

2、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 C 证可以使用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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