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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高端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412FJ-274002001)资审文件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412FJ-274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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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高端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投资和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龙泉山片区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武汉铁路技师学院)新校园内。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高端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包括一栋地上6层的产教融合中心和一栋地上8层的综合教学楼(B栋),总建筑面积35186.35平方米,其中产教融合中心建筑面积21320平方米、综合教学楼(B栋)建筑面积13866.35平方米。产教融合中心主要建设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智能制造实训中心、智能装备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等功能用房,综合教学楼(B栋)主要建设教室、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等功能用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工程及道路、绿化等室外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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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竣工验收等。包括但不限于: 1.报批报建范围:办理工程报规、报建手续、施工图审查、消防、环保、园林、公安、城管、水务、供水、供电、供气等相关部门的手续。 2.设计范围:按签约合同价进行限额设计。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2.3其他”; 3.采购范围:设计范围及施工图预算所包含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并负责材料设备的运输、保管、协调等工作; 4.施工范围: ①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完成临时水电报装接驳、土表清理、场地平整、红线外施工道路、临时排水等相关问题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合法合规的推进项目建设。 ②施工阶段: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货物材料采购、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5.验收范围:完成设备的运行调试及人员培训,完成消防、节能、规划、园林、绿建、档案、质量、海绵等专项验收,直至取得竣工备案证、不动产首次登记;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提供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费等,如果漏考虑的项目费用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针对发包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7.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 8.工程报建及验收阶段工作以承包方为主,其中的相关资料与人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阶段所涉及到的第三方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政府规费按规定各自承担。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6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2日 合同估算价:11683.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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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1)总工期:6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令为准 。
(2)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消防、电梯、装配式、绿色建筑、室外工程、园林景观等施工图设计(含全专业 BIM 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的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工程总承包(EPC)范围内的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标识系统中(含房屋楼栋编号、房间编号、卫生间标识、应急疏散标识等)、室内、外导视系统(含道路划线及标识、指示牌、楼栋功能指示)等。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抗震支架设计、与项目周边基础设施(给排水、电、路、网络、通讯、天然气等)的接驳连通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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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3.1.1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如为联合体则项目经理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5)上述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3.1.4申请人财务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限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情况说明。)。
3.1.5信誉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⑤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1.4.1的规定。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人员等其他要求应符合资格预审第二章1.4.1的规定;②若联合体投标,接受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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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预审方法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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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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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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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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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9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3. “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