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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服务(HBQC-202605SL-004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4:20:2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服务(HBQC-202605S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605S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监理服务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蕲发改审[2025]1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和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蕲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冈市蕲春县
建设规模: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供水规模近期(2030年)10万 m³/d、远期(2035 年)15万 m³/d。
其他:近期一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包含:(1)净水厂工程:近期规模10万m³/d,远期再扩建5万m³/d,部分构(建)筑物按远期15万m³/d规模一次建成。(2)清水输水管道工程:净水厂至刘河镇清水主管,总长约39.3km,清水支管工程覆盖檀林、文楼、花园、青石、桐梓、温泉、石鼓冲、刘河、高潮水厂共计9座乡镇水厂,总长约58.61km。(3)智慧水务工程:近期一阶段工程覆盖范围内的智慧水务工程,具体包含物联感知体系建设、IT基础设施建设、软件平台建设、数字孪生展示平台和智慧水务中心建设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蕲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近期一阶段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环境保护监理、水土保持监理、平行检测相关工作及完成招标人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7-10
合同估算价:525.00万元
  2.3其他: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另加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4)信誉要求:①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②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蕲春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大道396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大道318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叶林海
项目负责人:
程欢
电话:
0713-7219861
电话:
1592673611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387350133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
蕲春县蕲春大道396号
电话:
0713-7219861
传真:
0713-7219861
邮政编码:
435300
2026年05月28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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