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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交警家属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沙洋县交警家属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HBSH-202609FJ-017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0 11:01: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沙洋县交警家属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沙洋县交警家属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HBSH-202609FJ-01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H-202609FJ-0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洋县交警家属楼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一期)EPC监理服务已由沙洋县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字〔2025)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洋县房产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0.0%自筹资金:80.0%招标人为沙洋县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研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沙洋县共计小区13个,康大锦绣洋城;城中壹号;金都华庭;交警家属楼;世纪华庭;海怡苑;励城名邸;香柏华溢;水产家属楼;翠堤苑;金水湾还建房;长林中学家属楼;沙洋镇医院家属楼。
建设规模:沙洋县共计小区13个,栋数77栋,共2633户,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不改变原有结构的情况下对其局部进行修缮。其中:康大锦绣洋城:涉及户数258户,涉及栋数3栋;城中壹号:涉及户数192户,涉及栋数4栋;金都华庭:涉及户数476户,涉及栋数18栋;交警家属楼:涉及户数26户,涉及栋数1栋;世纪华庭:涉及户数214户,涉及栋数3栋;海怡苑涉及户数248户,涉及栋数9栋;励城名邸:涉及户数96户,涉及栋数1栋;香柏华溢:涉及户数336户,涉及栋数7栋;水产家属楼:涉及户数13户,涉及栋数5栋;翠堤苑:涉及户数496户,涉及栋数14栋;金水湾还建房:涉及户数72户,涉及栋3栋;长林中学家属楼:涉及户数46户,涉及栋数3栋;沙洋镇医院家属楼:涉及户数160户,涉及栋数6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725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的工期为 3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程设计、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48.0 万元。
  2.3其他:最高限价费率为100%,即监理费报价不得超过48万元。【以中标费率为基础,按工程费用结算价作为计费额,监理费=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监理估算取费标准×中标费率,并依据市场调节价原则协商确定。在投标报价限额内,监理费据实调减,不予调增。】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备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拟派监理员6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8)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6.其他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洋县房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研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沙洋县交通路92号
地址:
沙洋县荷花大道59号(中心农贸市场)13、14幢4层4018号
邮编:
448200
邮编:
448200
联系人:
张力
项目负责人:
申雯凤
电话:
15872967989
电话:
1597263753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474163295@qq.com
电子邮箱:
54967033@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沙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荆门市沙洋县荷花大道2号
电话:
0724-8596041
传真:
0724-8596041
邮政编码:
448200
2026年10月10日
备注:
快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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