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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朝阳片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沙市区朝阳片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JZSJ-202608SZ-047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10:32:29
资格预审公告
沙市区朝阳片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沙市区朝阳片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二期)工程总承包+运营(EPC+O)(JZSJ-202608SZ-047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JZSJ-202608SZ-04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朝阳片区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程已由荆州市沙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2025]28号、沙发改审批[2025]36号、沙发改审批[202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朝阳街道,具体范围为朝阳路社区、杨林堤路社区、肉联路社区、跃进路社区、玉桥社区及周边区域
     建设规模:(1)建筑外立面综合整治:对玉桥社区、朝阳社区、跃进社区临街及内部住宅建筑外墙面进行防水处理、真石漆喷涂、空调格栅规整及其移位、店招一体化改造、防盗网翻新等。(2)屋面防水修缮:对存在渗漏问题的住宅屋面重做防水卷材。(3)基础设施改造:实施片区内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含雨水管、污水管等),进行道路破除恢复、沥青路面加铺,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开展管道清淤及化粪池清淤等。(4)公共空间与环境景观提升:实施铺装提升、绿化提升,同步完善城市家具、景观灯具、街巷公共区域美陈、环卫设施及导视标识系统等内容。(5)公共服务设施补充:新建社区盒子,完成社区食堂、社创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及设备采购,改造公共厕所。(6)电力设施整治:实施社区飞线整治美化及箱变整合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运营方式发包,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本项目初步设计,承包人应完成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和工程建设(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完成图纸设计的全部施工内容;开展项目前期报审报批工作;项目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的控制以及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及保修期内相关工作以及本项目3年运营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自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分期开工令时间起至对应的分期竣工报告时间止
     合同估算价:12070.46万元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运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申请人近 5 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05亿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以竣工证明文件中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其中设计业绩合同金额指总投资金额,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注册建筑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具备不低于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市政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担任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5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监理业绩合同金额指总投资金额)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为总投资金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以上资料未载明施工内容或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市政工程专业设计单位牵头或建筑/市政工程专业施工单位牵头均可,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5)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牵头人提供)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或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工作可兼任;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可兼任;③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造价员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不低于2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造价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师证书;设计团队的专业人员配置应完整,至少包含建筑专业、结构专业、市政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均须具备相应的注册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人员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均应当在申请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截止前 6个月内任意 1个月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3)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15】83 号)规定,申请人的企业、人员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或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8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 0716-827155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荆州市沙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湖北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100号
    地址: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楚天都市惠园5栋2楼204室
    邮编:
    邮编:
434006
    联系人:
肖凯
    项目负责人:
朱蓉
    电话:
15623520882
    电话:
13227649200
    传真:
    传真:
0716-88307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6698615@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8月18日
备注: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项目代码 2502-421002-04-01-378067,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承诺工地现场未动工。3. 行政监督部门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电话:0716-8271558,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 228 号。4.过程结算:4.1 结算节点:预付款为合同 价款 30%,签订合同后 28 日内支付,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由 设计、施工单位各自向建设单位提出支付申请。(1)工程费进度款:进度款按监理、跟审及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分阶段进行支付,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支付至合同价的50%;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5%;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结果的98.5%。剩余1.5%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2)设计进度款:提交正式图纸后,按照该图纸工程造价财政评审金额为基数计算标准设计费,乘以费率为本工程的最终设计费,支付至设计费的80%;剩余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4.2 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合同。 3、“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是指申请人拟申请某标段资格预审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下载活动“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 ”中查看,该记录作为申请人是否下载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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