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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青山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 崇阳县青山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第二次)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ZX-202609SZ-557002001
本招标项目 崇阳县青山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崇阳县青山河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崇发改字[2025]4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4213566.41元(占比:100%) ,招标人为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崇阳县青山镇 。
建设规模: 水土流失治理,疏浚河道,生态护坡,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岸线复绿,生态步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水土流失治理,疏浚河道,生态护坡,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岸线复绿,生态步道(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 共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22日 。
合同估算价: 4213566.41 元 。
2.3 其他: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按相关政策换领后仍在有效期内的原叁级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②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近三年度(2023、2024、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之后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③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无公示的失信惩戒信息(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所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
3.5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年09月16日 23时59分 至 2026年09月23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信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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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崇阳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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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崇阳县青山镇青山街27号 |
地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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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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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刘涛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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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18471350729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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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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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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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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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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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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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 崇阳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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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崇阳县崇阳大道 17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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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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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3386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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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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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政 编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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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9 月 16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