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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远安县鸣凤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30 22:1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远安县鸣凤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26]258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YAA990031-202601-01

2.2 项目概况:2026年远安县鸣凤镇等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农田3000亩,建设地点位于茅坪场镇茅坪场村、老观村、银子村、鸣凤镇北门村、花园村、旧县镇洪家村等3个乡镇6个村。

2.3 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

2.4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茅坪场镇茅坪场村、老观村、银子村、鸣凤镇北门村、花园村、旧县镇洪家村。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662344.99元。

2.8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TD/T1041-2013)《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小交通流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2)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以上标准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参照农业、水利、林业等类似工程标准执行。

2.9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 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投标人在2023年~2025年的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的审计报告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相应年份财务报告)。②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 万元。(提供银行出具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5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1 项类似工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综合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的施工业绩。(若标段最高限价大于或等于1000 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若标段最高限价小于1000 万元,类似工程须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60%)

3.6 拟承担本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鄂建办[2020]39 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6.2 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后续经审查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否决其投标,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7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并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

3.8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 1 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②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按相关文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③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④现场管理人员需提供 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司);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 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yaweb/)-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5.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 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上午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 1 号 3 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5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 ”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5921122887。)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10.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9月30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 系 人:宋健

联系电话:1520720796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沮漳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10号

项目负责人:向芸芸

联系电话:0717-3773515

行政监管部门:远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联系电话:0717-381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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