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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8恩施市虎岔口至罗针田段改建工程(虎岔口至屯堡集镇段)旗峰隧道施工监理(ESSJ-202511GL-005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8 15:09: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G318恩施市虎岔口至罗针田段改建工程(虎岔口至屯堡集镇段)旗峰隧道施工监理(ESSJ-202511G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SJ-202511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8恩施市虎岔口至罗针田段改建工程(虎岔口至屯堡集镇段)旗峰隧道施工监理已由恩施州发改审〔2025]94号、恩施州交审〔2025]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恩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辉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G318恩施市虎岔口至罗针田段
  建设规模:G318恩施市虎岔口至罗针田段改建工程(虎岔口至屯堡集镇段)项目起于旗峰大道平面交叉口(K1+218.534),设置旗峰隧道穿越山体至旗峰隧道出口(K4+060),全长2.841公里,共设长隧道1座(隧道全长2528米)、涵洞4道、平面交叉1处。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监理合同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30 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108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9186.58 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4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1-19至2025-12-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李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8989899
  备注:
  招标人:湖北硒恩卓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辉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坝社区还建小区5、6号楼(1-2层)   代理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62号(农发行恩施市支行宿舍区)1单元102号
  招标人邮编:445000   代理邮编:445000
  招标人联系人:胡先生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8277868   代理联系电话:0718-898989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3759859932@qq.com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银行账号:
  行政监督部门:恩施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恩施市松树坪还建小区10栋3楼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徐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18-8262165
2025年11月18日
  附录:

 附录A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4、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投标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试验检测);

5、投标人应进入省级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附截图)。

注:若投标人企业资质到期正在办理延续的,需出具相关部门发出的相应的通知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能提供则视为资质到期未办理延续手续,资质无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作内容包含长度1000米以上的长隧道)监理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 由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在调试,在调试完成之前,相关内容可暂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或另行约定,后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已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完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且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信用黑名单。

8.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9.在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未被评为D级;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中未被评为D级。

10、在近三年内在监理执业过程中未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具有路桥或隧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要求至少具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或职能领域的工作经验,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内在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作内容包含长度1000米以上的长隧道),担任过总监或总监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符合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承诺函”),或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注:1.如拟派总监目前还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承诺书须由现任职项目业主签字同意从该项目撤离并加盖现任职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监理工程师 2人

①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在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作内容包含长度1000米以上的长隧道)上,担任过总监或总监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注:其中1名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符合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承诺函”),或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试验室主任1人

①持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符合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承诺函”),或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监理员2人

①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类别)注册证书。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函(格式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符合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承诺函”),或提供自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注:1、上述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投标时最低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派人员包含并不限于上述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需要或相关法律规定补充相应人员直至满足本项目需要,增派人员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附录6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符合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或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

? 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附录B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备注:1、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注采用工程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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