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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檀溪东酒厂片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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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YSZ-JSGC202207SZ-05000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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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20600-01-03-05242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汉江生态经济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汉江生态经济带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檀溪东酒厂片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襄城区 建设规模:檀溪东酒厂片区包含2栋配套建筑物、景观工程、市政配套工程(道路、桥梁)、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室外景观给水、室外电气、景观照明、水利工程、泛光照明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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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檀溪东酒厂片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所有报检、施工、验收、交付、相关协调、缺陷责任期内修复、保修期内保修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57437028.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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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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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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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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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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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承担工作内容按国家法律规定无须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则无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2)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A证)。 3.1.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满足如下业绩: ①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在89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②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在117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③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费)在17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单项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内容且达到相应规模的可以分别计算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按所承担的部分计算相应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或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项目信息网页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的扫描件予以证明,(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8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任。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任。 (3)水利专业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单位派任。 注: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水利专业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均不得相互兼任,同时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②项目负责人及水利专业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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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6日00:00至2025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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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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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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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